欧洲足协今次重罚曼城违反财政公平竞技政策(FFP),源于发现曼城在2012至2016年期间虚报赞助金额,曼城利用股东注资公司再加大赞助额的方式,填补了球队赤字及避过股东直接注资球会豁免额的限制以满足FFP的规定。
2010年颁布的欧洲足球财政公平竞技方案于2013/14年球季正式生效,目的是对球会的财政进行规管及要求球会控制赤字。根据FFP规定,任何球会在过去两个财政年度每年亏损额不能超过3,700万英镑,欧洲足协在2014年进行的调查发现曼城在2012及13年均录得超过限额的亏损,不过曼城却利用班主文苏亚家族旗下的阿联酋企业加大对曼城的赞助额,成功在帐面上填补赤字,并与当时的欧洲足协达成和解,而欧洲足协今次指控及决定处罚曼城的理据,就正正在于虚报赞助金额。
不过自FFP实施以来一直不乏争议,有批评指欧洲足协拥有绝对的调查及裁判权有欠公平,有关「股东注资」的定义亦存在不少模糊地带,因此曼城最终会否受到如斯重罚尚是未知之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