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總決賽Game3收視創近20年新高,加上每場門票收益過千萬美元,所以在勇士領先總場數3:0後,已有「不想總決賽這樣快就結束」的陰謀論;事實上近兩仗球證判決明顯傾向騎士,令後者今戰變成贏得不夠漂亮。
從數字上看不到騎士有明顯判決優勢,全場博得27次犯規,勇士也有24次,而勇士獲36個罰球甚至比騎士多五個;但在第一節,勇士單節已領12次犯規,史堤芬居里、祖蒙特格連、K湯遜(Klay Thompson)及伊古達拉(Andre Iguodala)都兩犯,不是被逼休息,就是縛手縛腳。再者,球證第二節近距離目睹K艾榮「插花」甩手致運球回後場,竟沒有吹罰。
除了鬆緊度不一之外,球證執法也「失控」,第三節格連不滿判決而投訴,被判技犯,全場觀眾甚至評述員也以為他因雙技犯離場,但球證卻作出驚人改變,表示其第一節所領的技犯,其實是判給教練卡爾(Steve Kerr),只是記分員記錄錯誤。由於NBA罰則嚴格,勇士職球員賽後也不願多談球證尺度,但格連媽媽就代子開火,在社交網絡留言「球證收錢!」等。